专业组:
A组:包括九大艺术院校及附中
①青少年组:九至十八周岁(不包括十八周岁)
②成人组:十八周岁及以上
B组:本组特指全国各专业文艺团体、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
*本组演奏限时青少年组六分钟,成人组及B组限时八分钟。
非专业组:
①青年组:十六周岁以上 *本组演奏限时六分钟。
②少年组:九至十五周岁 *本组演奏限时五分钟。
③儿童组:八周岁及以下 *本组演奏限时四分钟。
*以上各组别参赛曲目全部自选
其它类:
合奏组:本组不设初赛,曲目不限,组合形式不限,年龄无限制,可使用伴奏,其他组参赛者可兼报。
*本组演奏限时六分钟。
考级组:
自选考级级数,年龄不限,参赛者可以兼报,考级曲目参照上海音乐学院考级教材,成绩合格者发放香港国际文凭考核协会考级证书,考级费用不包括在比赛费用内,需另外缴纳,详细请参照大赛章程。(香港国际文凭考核协会为上海音乐学院指定合作机构)
报名方法:
①2015年6月15日前各组别参赛选手登陆大赛官网“本届大赛相关”一栏在线报名。
②2015年6月15日前各组参赛选手登陆大赛官网“本届大赛相关”一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寄至大赛组委会,也可由指导老师统一寄收(邮寄请注意,组委会拒收到付件,邮寄所产生的费用请参赛者自理)。
*报名表详细寄送地址请致电组委会。
初赛:初赛以录像视频形式(限时3分钟)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hk2015ds@163.com(建议使用腾讯QQ邮箱上传超大附件),并向官方汇款账户缴纳初赛费用,汇款时需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主办方组织初赛评审,确定入围决赛人员名单,初赛结果将在6月20日公布,参赛者可致电大赛组委会或登陆大赛官网查询结果。
决赛:初赛成绩合格者于2015年6月25日前向大赛官方账户缴纳决赛以及赛程安排相关费用,于2015年7月24日参赛者自行前往海南大赛现场参加决赛。
1.所有组别均设有金、银、铜、优秀、表演奖以及组别大奖,根据百分制评分规则颁发奖项。
2.各单项组金奖最高分选手,将获得由支持单位提供的对应单项乐器奖品一件。(合奏组、考级组除外)
2.大赛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入围决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3、各组获奖选手可配合参加由主办单位举办的国内外巡回演出。
金奖 | 95分以上 |
银奖 | 90——94分 |
铜奖 | 85——89分 |
优秀奖 | 80——84分 |
表演奖 | 75——79分 |
比赛组:
初赛 | 决赛 | |
专业组 | 200RMB/人 | 600RMB/人 |
非专业组 | 200RMB/人 | 600RMB/人 |
合奏组 | 800RMB/组 |
考级组:
1——3级 | 100RMB/人 |
4——6级 | 150RMB/人 |
7——9级 | 200RMB/人 |
10级 | 300RMB/人 |
★考级费用包含乐理考试费用。
本次大赛决赛实行统一行程,共四天三晚,费用为每人2860元人民币,随行人员为2260元人民币。(费用包括比赛场地、酒店住宿、接待、游览、颁奖典礼、大师讲座、以及集体活动的交通安排,不包括参赛费、考级费。)
第一天:入住酒店及报到(全程高星级酒店);第二天:全天比赛;第三天:白天游览海南国际旅游岛;晚上召开颁奖典礼;第四天:上午9:30-11:00进行大师讲座,中午十二点前退房回程,如若因超时退房产生酒店费用的,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机票及餐饮需参赛者自理,请各参赛人员提前预定机票,具体比赛地点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1.汇款账号:327256031995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户名:北京泛亚意美国际文化有限公司(大赛组委会)
2.支付宝汇款账号:hk2015ds@163.com
户名:北京泛亚意美国际文化有限公司(大赛组委会)
*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姓名以及电话
大赛规章
1.中国籍、港、澳、台及外国籍选手均可报名参赛,无国籍限制。为了保证比赛透明与公正参赛选手按组别均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参赛场次以及演奏顺序。
2.评分方式:本次大赛采用百分制评分。进入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成绩。
3.本次器乐大赛共设立胡琴、古筝、竹笛三项,其中胡琴包括民族器乐所有拉弦类乐器。
4.现场比赛过程中,评委认为适当时,可能随时示意选手停止演奏,不会影响对选手评分准则。
5.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6.凡因选手本人原因未到决赛现场参加比赛者,相关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7.如选手所参报组别人数少于7人,组委会有权进行组别合并或进行组别添置或调整。
8.大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各参赛者如遇任何情况,请直接与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将协助参赛者解决。参赛者须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如擅自迟到或离场,将会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需遵照工作人员指示,依次候场,并遵守比赛场地各项规则,保持安静,爱护公物。
电 话:400-698-9295(24小时)
官 网:www.hkifmc.com
邮 箱:hk2015ds@163.com
地 址:香港:香港九龙太子道西348-352号荟学坊1楼A室
内 地:1.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6-1-301
2.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佳盛花园1-1-402
另:欢迎团体报名,具体事项可联系大赛组委会进一步洽谈。
第三届香港国际民族器乐大赛组委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无锡诗韵琴坊
扬州市御声乐器厂 浙江余杭鹂音笛箫厂
▲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届赛事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