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首届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周
暨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成立庆典
活动简章
,全面落实省委中心组学习会和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宣传部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更好的激发我省广大文艺爱好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拉近京津冀地区的文化差异,为京津冀一体化推进作出贡献。
围绕中国梦,迎接的胜利召开,纪念建95周年和红军长征80周年等重大主题和时间节点,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火热实践,打造本土传统音乐文化品牌,推动河北省文化产业赢得新优势,开创新局面。
河北省民管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主要由我省古筝专业工作者、从事古筝专业的学生以及古筝爱好者组成。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古筝教学及演奏步入一个崭新阶段,在将省内高水平演奏人员推广出去的同时,也将提升省内古筝演奏水平;委员会的成立为我省广大古筝艺术爱好者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学习、考级、比赛,以及业务精良的古筝教师和专家品评,真正实现了河北省古筝教学一体化,为河北省古筝艺术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群众基础。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是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批准成立的古筝专业性团体,直属于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的领导;但同时具有独立开展学术研讨、教学演出、专业交流等艺术活动的职能。本学会的宗旨是:联络和增进古筝专业工作者及爱好者友谊,提高其音乐素养,促进身心健康,弘扬民族音乐,并为建立文明、和谐社会而尽一份应有的责任。
目录:
一、活动主题
二、主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
四、承办单位
五、展演时间
六、展演地点
七、参与资格
八、展演内容
九、展演各项活动入场凭证
十、评审委员会
十一、组委会及报名点联络方式
一、活动主题:
(一)以围绕中国梦、迎接的胜利召开、纪念建95周
年和红军长征80周年为主线,进一步弘扬河北省民族文化,培养
我省青少年古筝专业优秀乐手;
(二)紧密联系以庆祝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建95周年华诞之
际,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盛会在青少年群体中更多地传播和弘扬祖国
博大的传统文化,让中国传统艺术的精髓不只是出现在古老的唱片
中,而是存在于孩子们的生活里;
(三)制造一场值得关注的青少年学习传统音乐文化艺术的新闻公
关事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对传统音乐的继承、整理、完善、
融合、发扬的活动,提升我省在全国文化市场的表现和地位。
二、主办单位: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
三、协办单位: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筹备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河北新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河北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展演时间: 2016年10月1日—4日
六、展演地点: 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院内)
七、参与资格: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全省范围内广大
古筝艺术爱好者、各大中小学在校生均可参展。
八、展演内容:
(一)日程安排:
1、10月1日选手报道(8:30—17:30),分组抽签、领展演证;
2、10月1日晚开幕式、河北名家音乐会;
3、10月2日上午召开成立大会,下午2:00选手展演正式开始,晚7:30成立庆典音乐会。
4、10月3日全天展演
5、10月4日专家讲座(赵登山、李汴、焦金海、周煜国),当日晚闭幕。
(二)展演安排:
1、参演资格:
凡古筝艺术的爱好者、学习者均可按组别报名参演;
2、组别划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1)专业组报名条件:全省大中院校在校专业学生及演出团体在职演员均可报名参展。
专业组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人或两人以上);
专业组展演要求:
① 现代作品一首(提供钢琴,钢伴自带)
② 规定传统曲目,自选一首
《闹元宵》(河南)
《汉江韵》(河南)
《四段锦》(山东)
《将军令》(浙江)
《柳青娘.活五》(潮州)
《姜女泪》(陕西)
两首曲目时间为十分钟,超时叫停不影响成绩。
(2)非专业组报名条件:
①个人项目按年龄划分为:
幼儿组(6周岁及以下);儿童组(7-10周);
少年组(11-16周); 青年组(17-35周);
中年组(36-55周); 老年组(56周岁以上)。
说明:周岁计算方法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年月为起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1日;(如个别组别参演选手过少,组委会有权合并相关组别。)
②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组(两人或两人以上)。
(委员会提供乐器,建议自带)
3、收费标准:
(1)个人项目:300元/人。
(2)集体项目:300元/2人、400元/3人、500元/4人,
以此类推每增加一人展演费增加100元。
4、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10日。
5、报名手续:
(1)到各地区或各专业委员会报名点填写报名表(附件一);
(2)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3)缴纳报名费;
(4)签署安全协议(附件二)。
6、展演要求:
(1)自选曲目1首,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无伴奏。
(2) 着装得体、整洁;展演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文明展演;展演过程中严禁录像、照相,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展演;严禁与评委交谈;候场区及展演区须保持安静;三次叫号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3)展演设监审组,选手对展演过程、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
监审组申请复核;发现舞弊现象的可持相关证据向监审组
投诉;
(4)任何寻衅滋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冲击组委会和评委
会的,制造或传播谣言者将取消参选成绩,并由相关机关
严肃处理。
7、评选规则和奖项设置:
展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的评选规则;各组别按比例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凡取得名次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超过10个(含10个)参演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九、展演各项活动入场凭证:
参加音乐会、专家讲座的必须持会员证或展演证方可入场,不允许携带亲友,证照不符的、有涂改痕迹的不得入场。展演的选手评选期间可允许一名亲友进入展演区。
十、古筝专业展演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
赵登山 中国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焦金海 中国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
评审组成员:
周煜国 中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
李 汴 中国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
赵 锋 中国著名古筝演奏家
马巧云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筹备委员会名誉会长
孟史娜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筹备委员会会长
十一、组委会及报名点联络方式:
河北省首届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周组委会:(0311)68109595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筹备委员会:
18630111202 、 15176111195
注:各地区报名点联络方式请电询上述机构或咨询当地指导老师。
本简章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2016年河北省首届民族器乐艺术展演组委会”所有。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河北省民族器乐艺术展演组委会
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筹备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2016河北省首届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周安全协议
甲方: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2016河北省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周组委会
乙方:展演选手、监护人、临时监护人(带队老师)
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4日
为保证本届展演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参展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
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 展演前,乙方须确保自身的健康情况,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展演活动疾病的,严禁参展;故意隐瞒病情者并造成相应后果的,承担全部法律及民事责任。
二、 甲方应建立合理、公正、公平的比赛程序和管理制度,保证展演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三、 甲方须负责展区内的安全保障,确保展演期间所有场地和设施的安全性并配备相关管理人员;乙方在展区外发生的任何行为及突发状况,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 乙方必须服从展演活动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参展;干扰展演进行者将给予警告,经劝阻无效的或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 所有进入展区的人员严禁饮酒或服用违禁药品,严禁携带法律所规定的危险和管制物品,并必须佩带组委会下发的身份证明,无身份证明的严禁进入展区。
六、 乙方须爱护公共设施,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共建文明赛区。故意损坏赛区设施者须照价赔偿。
七、 展区内严禁追逐打闹等危险性行为,严禁大声喧哗,乙方须确保自身行为的安全,严禁接触任何有危险的地区;,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 展演期间,请看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避免财产损失。
九、 如遇不可抗力,展演无法正常进行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2016河北省民族器乐艺术展演组委会
乙方:参赛选手:;监护人(临时):
2016年7月1日